【哲學星期五@高雄】秋海棠・老母雞・蕃薯 —— 誰的憲法?誰的國家?

現代民主國家的成文憲法由民意機關制定,對外宣示主權,對內則具體勾勒國民對於政治共同體的想像與願景。
二戰結束後,國民政府接收台澎金馬,因而台灣沿用的憲法是 1912 年建立的中華民國,於 1946 年在中國大陸制定, 1947 年公佈實施的《中華民國憲法》。1948 年因中國大陸的國共內戰擴大,而由第一屆國民大會通過並施行《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》,在戒嚴期間取代憲法,直到 1990 年野百合學運所提出的「廢除《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》,重建新憲法秩序」等訴求獲總統李登輝正面承諾,才在隔年隨著總統李登輝宣佈終止動員戡亂時期而廢止,並在國是會議中達成「修憲以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》名之」之共識。
這段期間,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建國 (1949),並於 1972 年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;從此「中華民國」邦交國銳減,而且無法以國家名義加入國際組織。
然而,立法院 1992 年制定的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》(簡稱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」)卻仍以「大陸地區為中華民國領土,大陸地區人民與臺灣地區人民同為中華民國國民」為基本前提,使「統一」和「一國兩區」框架至今仍綑綁著臺灣的憲政體制。台灣實質上雖是主權獨立的國家,憲政架構卻無法反映此一現實。對外我國無法與其他國家建立正常外交關係,也無法以國家身份加入國際組織;對內我國國民無法依國民集體意志,規劃國家的政治藍圖。
本週哲學星期五@高雄很高興邀請經濟民主連合的簡年佑先生與賴中強律師,為我們解說中華民國憲政架構對台灣的影響,並帶領大家一起思考,台灣人有哪些可行的選項,以突破目前的憲政與國家定位困境。
【與談】簡年佑|台灣大學法律所研究生、賴中強|律師
【主持】劉燕玉|哲學星期五志工
【時間】 2017 年 07 月 28 日(五)19:00 ~ 21:00
【地點】新浜碼頭藝術空間
【主辦】新浜碼頭藝術學會、經濟民主連合、哲學星期五@高雄志工團
哲學星期五@高雄志工團:
【策劃行政】翁嘉昀、林宏軒、楊柏賢、劉燕玉
【海報/攝影】黃靖文、黃盈昇、蘇峻弘、陳虹而
【器材/場地】黃上容、傅筱雲、楊堯珺、楊子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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